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及涉外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计划》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制订本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出访人必须明确邀请单位或邀请函及出访任务。为保障我校2017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负责人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计划,如未能纳入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之内,将无法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请登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下载《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2017年涉外活动计划表》,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我处(行政楼403室),并将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xuxiaoxiao@imu.edu.cn。
附: 1.2017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内蒙古大学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xls
2.2017年涉外活动计划表
内蒙古大学2017年涉外活动计划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