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申报审批
计划聘请外专、外教的单位,应向国际处提交申请,说明聘请目的、工作任务、停留期限、人数等,由院长签字并加盖章公章。经国际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由聘用单位选拔受聘人选。
第二步 达成意向
主请院系确定外专、外教人选,来校三个月以上外专、外教需签订聘任合同。
第三步 办理签证
(一)聘用单位于外专、外教入境以前3个月,将下列材料报送国际处:
1.拟聘外专、外教的中英文简历(国际处网站自行下载模板);
2.经驻外使馆认证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翻译件和复印件;
3.近5年内工作过单位的推荐信(近10年相关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详细到起止年月及工作单位名称等);
4.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至中国驻外使馆领取,含艾滋病检查报告);
6.聘用合同(双方签字);
7.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照片(白底,大于等于宽354px×高472px);
9.经驻外使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国际处提供邀请函及工作许可申请表);
10.随行家属须提供经驻外使馆认证的结婚证或出生证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
11.转聘外专、外教须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国际处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外国人来华就业审批管理的规定,持上述材料到科技厅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三)聘请外专、外教持邀请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国际处领取)和《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来华工作签证。
(四)外专、外教应在每学期开学前7-10天内到校,聘用单位须在外专、外教抵达前15日书面通知国际处。
第四步 办理证件
(一) 外专、外教入境24小时内,聘用单位协助外教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证明。
(二)外专、外教入境1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协助外专、外教体检(国检体检中心),办理保险,并将体检单和保险单的复印件及扫描件提交至国际处。
(三)外专、外教入境15个工作日内,国际处持下列材料到科技厅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外专、外教有效签证复印件;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保险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复印件。
(四)外专、外教入境30日内,聘用单位应协助外专、外教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逾期将被罚款并做记录,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居留许可》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第五步 证件延期
(一)《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
特别提示:《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手续,应在原有聘期到期前3个月开始办理,少于30天“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无法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或许可通知。
聘用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国际处:
1.外专、外教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扫描件及复印件;
3.《居留许可》扫描件及复印件;
4.体检扫描件及复印件;
5.保险扫描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就业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二)《居留许可》的延期
请先办理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后需在居留许可到期日之前尽快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第六步 居住证明
外专、外教入境30日内,聘用单位应协助外专、外教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逾期将被罚款并做记录,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居留许可》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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