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 申报审批

    计划聘请外专、外教的单位,应向国际处提交申请,说明聘请目的、工作任务、停留期限、人数等,由院长签字并加盖章公章。经国际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由聘用单位选拔受聘人选。

     

  • 第二步 达成意向

    主请院系确定外专、外教人选,来校三个月以上外专、外教需签订聘任合同。

  • 第三步 办理签证

    (一)聘用单位于外专、外教入境以前3个月,将下列材料报送国际处:

    1.拟聘外专、外教的中英文简历(国际处网站自行下载模板);

    2.经驻外使馆认证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翻译件和复印件;

    3.近5年内工作过单位的推荐信(近10年相关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详细到起止年月及工作单位名称等);

    4.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至中国驻外使馆领取,含艾滋病检查报告);

    6.聘用合同(双方签字);

    7.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照片(白底,大于等于宽354px×高472px);

    9.经驻外使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国际处提供邀请函及工作许可申请表);

    10.随行家属须提供经驻外使馆认证的结婚证或出生证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

    11.转聘外专、外教须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国际处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外国人来华就业审批管理的规定,持上述材料到科技厅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三)聘请外专、外教持邀请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国际处领取)和《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来华工作签证。

        (四)外专、外教应在每学期开学前7-10天内到校,聘用单位须在外专、外教抵达前15日书面通知国际处。

  • 第四步 办理证件

    (一) 外专、外教入境24小时内,聘用单位协助外教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证明。

    (二)外专、外教入境1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协助外专、外教体检(国检体检中心),办理保险,并将体检单和保险单的复印件及扫描件提交至国际处。

    (三)外专、外教入境15个工作日内,国际处持下列材料到科技厅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外专、外教有效签证复印件;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保险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复印件。

    (四)外专、外教入境30日内,聘用单位应协助外专、外教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逾期将被罚款并做记录,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居留许可》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 第五步 证件延期

     

        (一)《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

    特别提示:《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手续,应在原有聘期到期前3个月开始办理,少于30天“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无法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或许可通知。

    聘用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国际处:

    1.外专、外教护照扫描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扫描件及复印件;

    3.《居留许可》扫描件及复印件;

    4.体检扫描件及复印件;

    5.保险扫描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就业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二)《居留许可》的延期

    请先办理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后需在居留许可到期日之前尽快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 第六步 居住证明

    外专、外教入境30日内,聘用单位应协助外专、外教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逾期将被罚款并做记录,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居留许可》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1张2寸照片,加盖内蒙古大学公章);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单(国际处领取);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签证页复印件及最近出入境页复印件;

    5.入境后体检表原件;

    6.《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7.公函及委托书(国际处领取)。

  • 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学院或研究中心负责人签批的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的目的和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说明、预期取得成果等)二、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简历(中外文)、有效护照复印件三、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工作内容(注:进行学术讲座的提交讲座题目及摘要)四、经费预算、经费...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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