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
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学院或研究中心负责人签批的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的目的和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说明、预期取得成果等)
二、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简历(中外文)、有效护照复印件
三、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工作内容(注:进行学术讲座的提交讲座题目及摘要)
四、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负担办法(须注明经费项目号及财务号)
五、具体日程安排(含抵离时间、住宿地点)
六、《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报告、讲座、论坛审批表》(党委宣传部领取)
注:邀请5人(含5人)以下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报告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邀请5人以上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报告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