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与学术交流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合力,请各单位认真研究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工作,提出活动计划项目,包括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参加会议、讲学、访问、交流等相关公务活动。请各单位负责人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未能纳入2021年度计划之内,将无法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各单位请将《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各单位汇总)和《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申报表》(个人填写)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23日下班前务必报送至我处(行政楼404室),并将电子版(请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发送至443627502@qq.com。
附:1. 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申报表
关于报送2021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学术交流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1、2.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