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24-2026年内蒙古大学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促进我校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共建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我校孔子学院需求,现面向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1名。
一、招聘岗位
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1名,拟派出时间2024年11月。
二、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含),身心健康。
4.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一年以上,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5.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学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服从中心、基金会和内蒙古大学的管理。
2.在理事会指导下,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和预决算等。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加强与合作大学、当地政府、企业社团等联系,开展国际中文教育教学,组织文化和教育交流。
4.与外方院长共同负责孔子学院日常运行和人事、财务管理。
5.推动本土汉语教师队伍建设,协助国内管理机构和我校做好中方人员的选派与考核等工作。
6.以孔子学院为平台,拓展、深化我校与合作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聘期及待遇
1.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年,教授(正处)级以下者任中方院长,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任。如曾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且前一任期内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再次赴任即为正式院长。任期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延任;延任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中方院长外派期间,校内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保持不变,并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23〕82号)享受生活补贴。
3.中方院长在赴任前与所在学院/部门、学校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签署《内蒙古大学孔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协议书》。
五、录取及派出
1.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面试和考察,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向自治区教育厅和中国国际教育基金会推荐。
2.中国国际教育基金会将对中方院长候选人再次进行考试选拔。通过选拔后,候选人须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派出资格。培训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派出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及基金会、语合中心要求另行确定。
六、报名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学院推荐、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选拔。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
2.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及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及推荐意见函提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404),电话:499217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597282774@qq.com邮箱)。
3.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桂玲 4992175
附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