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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浏览: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2】3038号)的文件精神,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科研成果较突出,有相对竞争优势的老师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201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范围调整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和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或综合机构。我校艺术学院教师可申报此项目。

由于近几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名额减少,请各位老师尽量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1.包括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2.高校基础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3年新增项目);3.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4.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每个项目的申请条件请登录http://www.csc.edu.cn/查阅。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为项目实施院校,目前正在申请项目资助,待获批后另行通知。

自2010年始西部项目新增成组配套派出方式,即以科研团队的形式派出,请科研团队的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内蒙古2013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准备所需相关材料,申报时是需提交外方邀请函或拟邀请函。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相关内容,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请从http://ice.imu.edu.cn/下载),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电子版发至597282774@qq.com)报送至行政楼202房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待学校研究后,获准申请人登录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学校初审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人:孙桂玲 电话:4992278。

附: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

2.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4.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5.内蒙古2013年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闭

  • 电话:0471-4995756/4992278
  • 传真:0471-49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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