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我校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
合作建设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08年,我校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合作建设孔子学院,先后派遣了2名院长赴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产生了一定的海外影响。为确保我校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汉办的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具体选拔要求及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五年以上。
3、能够用俄语或英语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所在国国情。
4、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具有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组织动员能力。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团队协作精神。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6、服从国家需要,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接受孔子学院总部领导,与外方友好合作,保证孔子学院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相关事项
1、拟派时间及任期:通过孔子学院总部考核和面试后拟于2014年派出,任期2-4年。
2、待遇及管理:在外工作期间,以孔子学院总部管理为主,其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3、选派程序:经过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和面试,合格者由孔子学院总部安排派出。
4、报名方式: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赵勇,邮箱:fao@imu.edu.cn.
附:一、《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二、《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