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1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报送201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201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为使2011年出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此计划,届时出访人员如不在2011年计划之内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请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经学院领导审批后,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请将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fao@imu.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因公出国计划表(空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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