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及涉外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计划》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制订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出访人员必须明确邀请单位及出访任务。为保障我校2018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负责人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各单位请将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及涉外活动计划表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我处(行政楼403室),并将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xuxiaoxiao@imu.edu.cn。
如未能纳入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涉外活动之内,将无法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附: 1. 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内蒙古大学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xls
2. 2018年涉外活动计划表
内蒙古大学2018年涉外活动计划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