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18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转发,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及《独联体部分国家互换奖学金选拔办法》推荐1-2名本科四年级及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在籍学生作为候选人,待学校择优录取确定5名候选人后,将通知候选人于3月1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填写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初审。
申请人认真填写《公派出国申请表》及《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须申请人本人签名,推荐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承诺录取后不得放弃留学资格。各学院须于2018年3月1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校国际
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4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桂玲 4992175
附件:
1. 《公派出国申请表》
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学生).doc
2.《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
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教育厅).doc
3. 《关于遴选2018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
的通知》
4. 《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5.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独联体项目遴选学校名单及名额分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