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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发【2011】5009号的文件精神,201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相关内容,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请从http://ice.imu.edu.cn:81/index.asp下载),于2012年3月1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电子版发至ndsgl@imu.edu.cn)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待学校研究后,获准申请人登录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学校初审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由于近几年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名额减少,请各位老师申请时,尽量申请专项项目: 1、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包括科研人才、外语师资、行政管理人才);2、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3、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每个项目的申请条件请登录http://www.csc.edu.cn/查阅。

自2010年始西部项目新增成组配套派出方式,即以科研团队的形式分批派出,请科研团队的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内蒙古2011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附件五),准备所需相关材料(此项目获准率相对较高)。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恕不受理个人申请。报送材料地址:行政楼202房间,电话:4992278。

二、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四、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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