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团组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制订本单位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出访人员必须明确邀请单位及出访任务。为保障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负责人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未能纳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之内,将无法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各单位请将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团组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15日前务必报送至我处(行政楼404室),并将计划汇总表电子版(请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发送至443627502@qq.com。
附: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团组计划汇总表
XXX学院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访团组计划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