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转发,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及《独联体部分国家互换奖学金选拔办法》推荐1-2名本科四年级及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在籍学生作为候选人,待学校择优录取确定5名候选人后,将通知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填写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初审。
一、推荐学院填写《内蒙古大学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
二、申请人填写《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须申请人本人签名,推
荐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承诺录取后不得放弃留学资格。
三、各学院须于2017年1月3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校国际
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4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桂玲4992175
附件:
1.《内蒙古大学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
内蒙古大学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推荐表.doc
2. 《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
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doc
3. 《关于遴选2017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
的通知》
1.pdf
2.pdf
4. 《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5.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独联体项目遴选学校名单及名额分配
6.2017年内蒙古独联体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和时间表
7. 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1.pdf
选拔办法2.pdf
选拔办法3.pdf
选拔办法4.pdf
选派计划.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