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学院/中心/研究院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来访人员护照姓名、护照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来访时间、来访事项、来访目的和意义、预期成果、预计费用总额、报销项目及财务号等事项。
二、有效护照复印件
三、来访人员中外文简介(至少包括教育、工作经历,近5年科研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页)
四、讲座题目及摘要(来校开展学术合作的提交主要工作内容)
五、预算明细(模板、预算、报销参考依据见附件)
六、关于来访人员的日程安排(含抵离时间、住宿地点)
七、学生名单(邀请学生来访须提供,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护照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原学习单位)
八、《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报告、讲座、论坛审批表》(来校开展学术合作的无须提供)
获取方式:内蒙古大学官网——校内门户——搜索“内蒙古大学讲座论坛学术会议审批备案表”。
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须向统战部报备,出于报备需要,“内容是否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须选择“是”。
待宣传部审批后,打印在线申请表,与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并交至国际处。若材料齐全,我处将出具《批办单》。
注:1.所有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成文报送。
2.港澳台籍、外籍人员须向我处报备,在国外工作的中国籍人员无须报备。
3.须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根据来访人员实际情况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所须材料纸质版。假期来访人员请在假期前及时报备。
4.凡未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举办上述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予受理补办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