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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浏览:

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学院/中心/研究院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来访人护照姓名、护照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来访时间、来访事项、来访目的和意义、预期成果、预计费用总额、报销项目及财务号等事项。

二、有效护照复印件

三、来访人员中外文简介至少包括教育、工作经历,近5年科研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页)

四、讲座题目及摘要(来校开展学术合作的提交主要工作内容)

五、预算明细模板、预算、报销参考依据见附件)

关于来访人员的日程安排(含抵离时间、住宿地点)

七、学生名单(邀请学生来访须提供,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护照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原学习单位)

八、《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报告、讲座、论坛审批表》(来校开展学术合作的无须提供)

获取方式:内蒙古大学官网——校内门户——搜索“内蒙古大学讲座论坛学术会议审批备案表”。

邀请国(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须向统战部报备,出于报备需要,“内容是否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选择“是”。

待宣传部审批后,打印在线申请表,与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并交至国际处。若材料齐全,我处将出具《批办单》。

注:1.所有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成文报送。

2.港澳台籍、外籍人员须向我处报备(在国外工作的中国籍人员无须报备)。

3.由于来访手续须多部门审核,请根据来访人员实际情况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履行校内审批手续,并向我处提交所须材料纸质版。假期来访人员请在假期前履行完报备手续。

4.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到访的原则受理来访手续,不予补办。来校期间讲学或讲座过程中需全程由邀请单位派专人陪同,把好意识形态关。

  • 附件【预算明细.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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